明国演义
第四十一回又谋世袭内府藏名 恋私财外交启衅

    前回书中,叙到欧战发生,中国宣告中立,日本兴兵至胶州湾,攻打德国租占的青岛。
青岛原有德兵驻扎,约不过一二千人,明知众寡不敌,守不住这个青岛,但若拱手让人,殊
不甘心。胶州总督,系管辖青岛的德将,职守所在,当即下令拒敌。德人虽败,勇力可嘉。
日本兵舰,未能直入胶州湾,遂由龙口登岸,进兵潍县西境,抄入青岛背后,以便腹背夹
攻。惟龙口、潍县等处,完全是中国领土,日兵进境,明是侵犯中立条规,袁政府与他交
涉,他只自由行动,不肯撤回,但说是攻取青岛,仍为中国帮忙,俟得青岛后,当完全交还
中国。看官!你想天下人有这等侠义么?同是中国人,尚且争权夺利,互阋不休,况中日不
相联属,怎肯把处心积虑的青岛谋取到手,还要完璧归赵呢?透彻之至。袁总统聪明过人,
岂有不晓得的道理?惟势力既不及日本,更且想仰仗日人,赞助帝制,那时只好模糊过去,
不过与日人划一战线,让他数十里中立地面,听令出入,战线以外,不得运兵。日人得了运
兵路径,已是心满意足,当与袁政府约定,仗着一股锐气,夹攻青岛。德兵多方防守,相持
至三月有余,两造伤亡,恰也不少。毕竟德人势孤力弱,弄得饷尽援绝,无法可施,不得已
悬旗乞降,好好一个青岛,由德人经营十多年,建筑完固,至此国际纷争,竟被日人乘间占
去了。为好拓地者作一棒喝。
    袁总统也无心过问,按日里收揽大权,规复专制,所有新颁章程,又增添了若干条。就
中有立法院组织法,及地方自治试行条例,名目上是改良旧制,维持共和,其实是徒有虚
名,掩饰人目。当时有一个在京人员宋育仁,居然倡议复辟,欲请出宣统帝来,仍登大宝。
为文武二圣人先声。会被袁总统闻知,即下一申令,说他邪词惑众,紊乱国宪,著即驱逐回
籍。就是王闿运、劳乃宣等,主张君主立宪,袁总统尚满口共和,自谓帝王总统,均非所
愿。谁知他口是心非,暗地里却着着进行,到了三年十二月终旬,先改定大总统选举法,公
布出来,录述如后:
    [[大总统选举法]]
    第一条 有中华民国国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权,年满四十岁以上,并居住国内满二十
年以上者,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
    第二条 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
    第三条 每届行大总统选举时,大总统代表民意,依第一条所定,敬谨推荐有被选举为
大总统资格者三人。
    前项被推荐者之姓名,由大总统先期敬谨亲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国玺,密贮金匮于大总
统府,特设尊藏金匮石室尊藏之。
    前项金匮之管钥,大总统掌之。石室之管钥,大总统及参政院院长国务卿分掌之,非奉
大总统之命令,不得开启。
    第四条 大总统选举会,以下列各员组织之:
    一 参政院参政 互选五十人。
    二 立法院议员 互选五十人。
    前项各款之互选,用记名连记投票法,以得票较多数者为当选,由内务总长监督之。
    届组织大总统选举会,立法院在闭会期内时,以在京议员之名次在前者五十人,为大总
统选举会会员。
    第五条 大总统选举会,由大总统召集,于每届选举期前三日以内组织之。
    第六条 大总统选举会,以参政院议场为会场,以参政院院长为会长。
    参政院院长,如系副总统兼任,或有其他事故时,以立法院议长为会长。
    第七条 选举大总统之日,大总统敬谨将所推荐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者之姓名,宣布
于大总统选举会。
    第八条 大总统选举会,除就被推荐三人投票外,得对于现任大总统投票。
    第九条 选举大总统,以会员四分之三以上到会,用记名单名投票法。得票满投票人总
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若皆不足当选票额时,就得票多数之二人行决选,以得票较多数
者为当选。
    第十条 每届应行选举大总统之年,参政院参政,认为政治上有必要时,得以三分之二
以上之同意,为现任大总统连任之议决,由大总统公布之。
    第十一条 大总统任期未满,因故去职时,应于三日内组织大总统临时选举会。
    临时选举未举行前,大总统职权,由副总统依约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代行之。如副总统
同时因故去职,或现不在京,及有其他事故,不能代行时,由国务卿摄行其职权。但第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之职权,不得代行或摄行。
    第十二条 届行临时选举之日,由代行或摄行大总统之职权者,咨行大总统临时选举会
会长,指任会员十人,监视开启尊藏金匮石室,恭领金匮到会,当众宣布。就被推荐三人
中,依九条之规定,投票选举。
    第十三条 现任大总统连任,或当选大总统继任,均应于就职时,为下列之宣誓。
    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
    宪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项誓词,须声明遵守约法。
    第十四条 副总统之任期,与大总统同。任满时,由连任或继任之大总统推荐有第一条
资格者三人,准用选举大总统之规定行之。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施行之日,中华民国二年十月五日所宣布之大总
统选举法废止之。)
    依这选举法看来,是大总统一任十年,且得连任,或一次或两次三次,并未明定限制。
试想做了大总统,已是年满四十,人生上寿,不过百年,若连任数次,便是终身为大总统
了。释明上文第一,二,七,八,十三各条。后任的大总统,须由前任的大总统推荐三人,
署名金简,密贮金匮,将来选举后任大总统时,除对于现任大总统,得票选举连任外,只有
金简中所写的姓名,可以选举,此外不能羼入,照此制度,明明是总统得以世袭,如袁总统
有子十余人,他若写着三个儿子的姓名,藏将起来,俟后任选举,总要把他三个儿子中,选
出一人,否则惟有老袁永远活着,仍归他连任下去,别人是永世无望了。释明上文第三及十
二各条。小子曾记前清雍正年间,雍正帝定立储法,默选储君,书名纳匣,藏在正大光明殿
额的后面。袁总统做过前清大员,想是熟悉掌故,所以把雍正成制,抄袭了来。以袁总统比
雍正帝,阴鸷相似,而胆略尚恐未逮。还有一篇告令,说明改正选举法,实为总统绝续时,
预防争乱起见,小子也似信非信,只好付诸阙如。惟总统选举法,既已改定,袁总统应如法
照行,他便就意中所爱的三人,书藏金匮,或说是黎元洪、徐世昌及袁大公子克定,或说是
克定、克文、克良、克端等类,统是袁家公子。大约此说近是。但袁总统素好秘密,书藏时
无人在旁,只由他一手做成,因此外人无从知晓,不过凭虚推测罢了。
    隔了两天,复定出国玺条例。国玺分作三项,一为中华民国玺,凡遇国家大典礼大政事
及国际交换国书等项,应用此玺;二为颁爵袭职,及封赠册轴等所用,叫作封策之玺;三为
给予勋位勋章,及其他荣典文书等所用,叫作荣典之玺。此外加大总统印,陆海军大元帅
印,一时不便称玺,仍然沿称为印,附入国玺条例中。改印为玺,非帝制而何?
    光阴似驶,又是民国四年,元旦觐贺等礼仪,且不必说。惟袁总统把新颁官制,策令群
僚,授徐世昌为上卿,杨士琦、钱能训为中卿,赵尔巽、李经羲加上卿衔,各部总长,除陆
海军两部外,并授中卿,独章宗祥、汤化龙,资望稍轻,以少卿加中卿衔,梁士诒、周树
模、汪大燮、贡桑诺尔布等,均授中卿,董康、庄蕴宽等,均授少卿。他如文官加给嘉禾
章,武官加给文虎章,或酌授勋位,无非是施泽如春,有加无已的至意。语带双敲。一面令
教育部整饬学校,提倡忠孝节义,所有小学校中,应读论、孟二书。列入科目,不得废经。
一面颁附乱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国三年十二月前,所有附乱人等,或被胁,或盲从,均得向
地方行政官署,悔罪自首,当由地方行政官呈请大总统特赦,给予免罪证书,回籍营业。总
算皇恩浩荡。
    是时白狼已平,余匪肃清,就是民党中人,亦无隙可乘,只有假借文字,诋毁老袁,也
没有甚么效力。欧洲各国,日务战争,旧有中外交涉,尽行搁置,无暇向中国寻隙,美国虽
守中立,未曾与战,但距华较远,又素抱和平宗旨,与中国没甚龃龉。只有东邻日本,眈眈
在侧,自攻取青岛后,屯兵不撤,日夕绸缪,不但青岛领土权,被他占去,就是青岛街市
上,所有营业行政等权,亦归日人占领。袁总统得此消息,不由的吃了一惊。看官道是何
故?原来青岛中有一德华银行,前由德人经理,老袁曾存着巨款,约计二千万马克,马克,
德币名。预备将来恢复帝制,提出使用。此次闻日人干涉营业,恐他囫囵吞去,无从追索,
岂不是白费金钱,破坏好事?领土权可以抛弃,私款是万难割舍的!当下情急智生,亟通牒
英、德、日三国,宣告撤销山东战域,牒文内列着三种理由,一是青岛战事,现已完毕,二
是胶、莱、龙口各处情形,已甚安靖,三是中国应设兵防海,阻禁匪徒侵入胶、莱各处作
乱,为此三大要件,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哪知牒文才发,日本政府,却已有照会到来,他
的照会中,却含混说着道:“君有大志,何必亲近德意志,难道我大日本帝国,就不能作一
帮手么?”隐隐约约,确是妙文!袁总统接阅照会,巧巧碰入心坎,踌躇了好一会,便邀请
顾问员有贺长雄、西坂大佐等,秘密商议一番,托他电达本国政府,极力赞助;一面电嘱驻
日公使陆宗舆,疏通日本内阁。
    那时日本内阁首相,名叫大限重信,他本是个勋戚旧臣,外交能手,既得了这个消息,
便视为奇货可居,当下提出元老院,议决二十一条件,向袁要索,作为日后的报酬。未曾出
力帮助,先已要索酬金,求人者其鉴诸。看官曾否阅过清史?当中日战争以前,老袁曾任朝
鲜公使,彼时屡与日本反对,遂酿成中日战事,害得丧师失律,割地赔款,才行了案。日人
中岛端氏,且于民国二年冬季,著有《支那分割的命运》一书,日人称中国为支那。内述袁
氏秘史,种种揶揄,几笑他一钱不值,难道老袁毫不记忆,毫无闻见,反欲向他求助么?若
非利令智昏,何至于此?古语说得好:“人必自侮,然后人侮。”袁氏为帝制起见,竟惹出
二十一件大要挟来,小子有诗叹道:
    欲成王道贵无私,知白何如守黑时。
    只手难遮天下目,欺人反使别人欺。
    毕竟二十一条件,说的甚么?待小子下回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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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与皇帝,原是不同,但据袁氏之总统选举法,是已得任终身总统,且为世袭总统
矣,与皇帝几无区别,宁必称帝而后快乎?总之袁氏心目中,全然不脱俗念,念兹在兹,曰
惟帝制,释兹在兹,亦曰惟帝制。夫既欲为帝,即自称为帝可也,何必鬼鬼祟祟,向人求
助,反为东邻所轻视乎?呜呼袁氏!为了帝制二字,憧扰胸中,欲为帝则恐人反对,不为帝
又难餍私心,人欲胜,天理泯,而心力为之交疲矣。人谓袁氏智,袁氏其果智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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