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演义
第九十六回 任大使专工取媚 订合同屡次贷金

    却说南方独立军队,本推伍廷芳、陆荣廷、唐继尧、林葆怿、刘显世、谭浩明等为领
袖,与北方争论不休,至用武力相待。及闻中日有军事协定的密约,唯恐段祺瑞借口边防,
借着日本军人,来图南方,所以电致中央,详叩约章内容;政府置诸不答,因复严电诘问。
电文有云:
    北京冯代总统鉴:闻段祺瑞与其左右二三武人,有与日本订立密约之说,中外喧腾,举
国惊疑,奔走呼号,一致反对。廷芳等前已电请钧座,如有其事,应请严行拒绝,如确无
之,则请明白宣布,以祛群疑。区区息事御侮之苦衷,谅邀洞鉴。窃以西南义旅,志在护
法,但求有裨于国,断非意气之争。今段祺瑞及其私人,因坏法而用兵,因用兵而借款购
械,因借款购械而有亡国条约,务求逞于国内,宁屈伏于外人。无论双方胜负若何,而国家
主权,已陷于外人掌握之中。叱咤鞭笞,唯命是听,奴隶牛马,万劫不复。
    虽卖国之罪,责有攸归,而覆巢之下,宁冀完卵?国且将亡,法乎何有?皮之不存,毛
将焉附?今与中央约。中央果开诚布公,声明不签亡国之约,而对于南北争持之法律政治诸
问题,组织和平会议,解决一切,则我即当停战息兵,听我国人最后之裁判。倘忠言不纳,
务逞其穷兵黩武之心,而甘以国家为孤注,则我国民宁与偕亡,断不忍为人鱼肉也。迫切陈
词,伫候明教!
    这种电文,本为段氏所不愿入目,冯总统一经阅过,偏把电文移送国务院,显示老段,
激动段氏怒意,恨不得将南方军队,立即扫平。他想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大借外债,筹足
饷械,派遣十万雄师,与南方猛斗一场,如能就此荡平,方出胸中恶气。主见已定,遂授意
曹、陆两人,再行借款。曹氏就是汝霖,现任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陆氏名叫宗舆,为浙江
海宁人,前清尝领乡荐,游学日本,速成法政学校,归国后纳资为郎中,辗转迁擢,累居显
要。民国成立,更得美差,历任国务院秘书,及驻日公使、币制局总裁等职,宦囊充裕,多
财善贾,遂与日商品设中华汇业银行,做了该行中总理先生。这两人同是亲日派,为段帮
忙。不啻为日本帮忙。在外又有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曹总长一鼻孔出气,小子于九十四回
中,已约略叙及,惟未曾表明详情。他既是个皇华专使,法学大家,应该把他详述履历,方
不抹煞这民国通材。数语耐人寻味。他家住吴兴荻港镇,乃兄叫作章宗元,也曾向美国游
学,归参政务,寻为唐山路矿学校校长,注重实业教育,与宗祥性情行迹,迥不相同,所以
西洋毕业的兄长,反不及东洋毕业的阿弟较为阔绰。当宗祥学成归国时,曹汝霖已通显籍,
为宗祥所垂涎,特上时务条陈万余言,作为进阶。偏清政府留中不报,急得宗祥抚髀兴嗟,
非常侘傺。继思前时载振嘱语,允为援引,见九十四回。何勿就此营谋,寻条进路?当下浼
一知友,先向振贝子处,代为先容,然后执刺往谒,好容易才得进见。振贝子虽与晤谈,却
淡淡的问了数声,并未提及前言,推诚相示。毕竟贵人善忘。章宗祥不便相诘,只好说了几
句套话,怅然回寓。
    可巧有个床头人,见乃夫潦倒情状,询明大略,遂即放出手段,为夫求荣。又是一个曹
夫人。相传章妻陈氏,芳名彦安,曾在沪上女学校肄业,籍隶姑苏,彼时宗祥亦为南洋公学
学生,邂逅相遇,一见倾心,遂成为儿女交。后来陈氏亦游历日本,与宗祥订定婚约。至宗
祥归国,就借沪上旅舍为青庐,行合婚礼。卿卿我我,相得益欢。未几相偕北上,满抱一夫
荣妻贵的希望,挈艳同行,乃寓京多日,未遂雄飞,倒不如牝鸡振翼,还望高升。于是打通
内线,入谒振贝子夫人,凭着那莺声百啭,博得贝子夫人的欢心,时常召入,青眼相待。陈
氏知情识趣,竟拜贝子夫人为干娘。未知年纪相差几何?贝子夫人越加宠爱,遂向振贝子说
项,邀同振贝子至乃翁前,极言陈氏夫妇的材能。乃翁便是庆亲王奕劻,便延陈氏入邸,教
授孙儿孙女,并调宗祥入民政部当差,远大鹏程,从此发轫。巧值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
自负知人,收揽名士,宗祥遂屡上条陈,大蒙鉴赏,当由肃王专摺力保,得赐进士。俄而派
至参丞上行走,俄而充任宪政编查馆委员,俄而超补右丞,俄而调授内城巡警总厅厅丞。武
汉兴兵,南北议和,宗祥亦列入清室议和代表,赴沪参议。至袁项城任民国总统,令宗祥为
大理院院长,嗣且改长司法,兼署农商。袁氏筹办帝制,宗祥亦奔走效劳,寻见帝制无成,
改投段氏门下。段二次组阁,仍使他为司法总长。旋即遣赴东洋,继陆宗舆为驻日公使。真
是官运亨通。看官试想!他的法政学问,是从日本国造成的,大使头衔,是从段总理派与
的,所以他心目中,只知日本国,只知段总理,所以段氏有命,无不遵从。此次曹、陆两
人,奉命借债,当然电告宗祥,与同协力,内外张罗,多多益善。东邻日本,却是慷慨得
很,但教曹、陆、章与他筹商,无不允诺,惟抵押品须要稳固,信贷契须要严密,两事办
就,便一千万二千万三千万的银元,源源接济,如水沃流。究竟扶桑三岛,能有若干铜山金
穴,可以取用不尽,挹注中国?大约也是效微生高的故智,乞邻而与。试问日本人的用意,
果为何事,肯这般替我腾挪,苦心经营呢?不烦明言。总计民国七年六月为始,到了九月,
共借日本款五次,由小子一一叙出,分作甲乙丙丁戊五项,胪列如下:
    (甲)订借吉、黑林矿三千万元。财政总长曹汝霖,农商总长田文烈,商同中华汇业银
行经理陆宗舆,向日本兴业、朝鲜、台湾三银行,借定此款,以吉林、黑龙江两省全境森林
矿产为抵押。订定约文共十条:(一)借款为日金三千万元。(二)限期十年,期满后,得
由双方协议续借。(三)经过五年后,无论如何,得于六个月前,预先知照偿还本借款金之
一部分。(四)年息七厘五毫。若实行第二条续借时,利率当按时协定。(五)每届付息,
须每个月前先付,限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及七月十五日。但第一次及最末次,不满六个月,可
按日计算,先行付清。
    (六)十足交款,并无回扣。(七)本借款之交付偿还付息,及其他一切授受,均在日
本东京办理。(八)吉、黑两省金矿与国有森林,以及林矿所生之政府收入,作为担保品。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关于前条林矿及其收入,拟向他人借款,须先与本债权人商议,俟
本债权人认可,方得另借。(十)俟本利偿清时,本合同作废。十条以外,尚有附约四条:
(一)中国设立吉、黑两省采木开矿股份公司时,此次承受借款各银行,得投资达资本总额
之半。(二)中日合资办法,由两国委员协定。(三)中国政府,如届时不能还款时,该借
款即作为日本出借各银行在中国设立之林矿公司内股份。(四)中国政府,因募集该股份公
司之股份券时,日本出借各银行,得代理发行该券全部或一部。
    (乙)订借善后垫款一千万元。民国六年八月间,财政部曾向日本银行团借第二次善后
借款垫款日金一千万元,以盐税余款为抵押。兹复由财政部总长曹汝霖,向日本正金银行代
表武内金平氏商恳,由武内金平氏绍介日本银行团,再借日金一千万元,仍作为该借款垫
款,为整理中国、交通两银行纸币之用,利息七厘,一年为限,仍以盐税余款为抵押,条约
与前次相同。见八十九回。又因上年所借三千万元,期限将满,由财政部商妥日本银行团,
展期一年,内容悉如前约办理。
    (丙)订借吉会铁路款一千万元。自吉林达延吉南境及图们江以至会宁一带,勘定路
线,前曾与日本约定,中国政府开办时,款项不敷,应向日本协同筹办。交通总长兼财政总
长曹汝霖,乘隙入手,因与日本兴业银行及台湾银行、朝鲜银行,商订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
同,共十四条:(一)由中国政府速拟定本铁路建筑费,及其他必需费用,征求该三银行同
意,由三银行议定金额,代为发行中国政府五厘金币公债。(二)本公债期限为四十年,自
公债发行日起算,第十一年开始还本,依分年摊还方法办理。(三)中国政府,俟吉会铁路
正式借款合同成立,即着手建造铁路,期在速成。(四)中国政府,应与日本帝国朝鲜总督
府铁路局,共同建造图们江铁桥,负担建造费半额。(五)中国政府,为本公债付还本息之
担保,即为现在及将来本铁路所属之一切财产及其收入。(六)
    本公债之实收额,按照从前中、日所订之铁路借款合同,折衷规定。(七)以上各条所
未规定之条项,准照清光绪三十三年订定之津浦铁路合同,双方协议决定之。(八)
    吉会铁路正式借款合同,以本预备合同为基础,限期六个月内,订定正式合同。(九)
预备合同成立,即由日本三银行垫借日金一千万元,十足交款,并无回扣。(十)
    本垫款应交利息,为年息七厘半。(十一)本垫款依中国所发行国库证券贴现之方法交
付。(十二)前项国库证券,每六个月换给一次,每次以六个月份之息金,支付该三银行。
(十三)中国政府,于吉会铁路正式借款合同成立后,当以本公债募得之资金,优先付还本
垫款。(十四)
    本垫款交付偿还付息,及其他一切授受,均在日本东京履行。
    (丁)订借满蒙四铁路款二千万元。中华民国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
并代表台湾、朝鲜二银行小野英二郎,订定满蒙四铁路借款预备合同,拟定四路路线:
(一)由洮南至热河。(二)由长春至洮南。(三)
    由吉林经海龙至开原。(四)由洮南热河间,通至海港。
    俟双方勘定路线后,标明地点,作为起讫。共长一千余里,借款二千万元,预定合同十
四条,即以四铁路所属之财产及其收入为担保品。年息八厘。余如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同,
约略相同。
    (戊)订借顺徐铁路款二千万元。由山东济南至直隶顺德间,及由山东高密至江苏徐州
间之铁路,应需建筑各款,向日本兴业银行、台湾银行、朝鲜银行商借垫款二千万元,亦由
驻日公使章宗祥,一手经理。日本三银行代表,就是兴业银行副总裁小野英二郎,订定预备
合同十四条,与满蒙四铁路借款条约相似。惟首条中有该路路线,倘于铁路经营上,认为不
利益时,得由双方协议,酌量变更是为该合同中特别声明的条文。一说与顺济铁路借款条
约,同时协定。顺济铁路见九十四回。
    以上各种借款契约,各备中、日文各二份,政府银行互执各一份。若至将来双方解释,
发生疑义时,应取准日文条约,不适用中文条约。还称甚么中日合同。曹、章、陆三人,但
教借款到手,不管他后来隐患,所以日人如何说,他便如何依。此外闻尚有制铁借款、参战
借款等,大约数十万至一二百万,或向日本借就,或向英、美诸国借来,还有少数借款,无
从查明。实际开支,无非供给武人及所有政党的需索。什么森林,什么金矿,什么铁路,简
直是搁过一边,毫不提起。指东话西,影戤过去,难道外人果肯受给么?总教土地奉献,亦
可了局。段总理急不暇择,且把那借款移用,自逞那平南政策。偏南军坚持到底,誓与北方
抗拒,一班军阀议员,联合拢来,先由议员择定会所,组织非常国会,与军阀构通意见,订
定军政府组织纲目,即按大纲第三条云:军政府应由非常国会中选出政务总裁七人,组织军
政会议,行使职权。于是实行选举,投票取决,便有七人当选,姓名列后:
    唐绍仪 唐继尧 孙文 伍廷芳 林葆怿 陆荣廷
     岑春煊
    自经政务总裁,选出七人,孙文辞去大元帅职任,办理交代,即离去粤东,自赴日本,
不愿为政务总裁。唐绍仪亦有事他往,未曾就职,当由岑春煊、伍廷芳等,规定政务会议条
例,及政务会议内部附属机关条例,免不得有一番手续。自民国七年五月二十日选出政务总
裁,直至七月五日,始宣告军政府成立。从此南北两方,势成对峙,段总理越想统一,越致
决裂了。小子有诗叹道:
    欲求统一在开诚,但恃权威终不平。
    我欲制人人制我,纷争忍尔苦苍生。
    欲知南北冲突情形,且至下回再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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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章、陆三人,同为唯一之亲日派,即同为唯一之借债家,而章为驻日公使,其通信
也尤便,故其效力也尤甚,特详履历,所以表其行迹之由来也。作者本无仇于曹、章、陆,
但据报章之揭载,撮叙大略而已。然观五项借款合同,无一非授权日人之渐,即果为林矿铁
路,及中国、交通两银行整理纸币之需,而日人垄断其间,已不足振兴实业,清理财政,况
其为供给武人、政党之需要耶?大书而特书之,孰得孰失,固自有能辨之后。著书者应不忍
下笔,阅书者亦不忍寓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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